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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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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都古建筑绘画,古建彩绘插画,古建筑绘图题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8号)文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5,584,55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89,999,984.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575,584.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424,400.28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361Z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2年1-6月,公司已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841.0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7,009,260.51元,利息收入1,603,760.38元,手续费用18,900.1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1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281,0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975,082,375.87元,利息收入146,446.40元,手续费用9,234.03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335,836.5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9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198,9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9,999,98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78,198.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521,789.93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2020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2021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202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1:福建傲农畜牧投资有限公司募集专户仅用于公司通过其向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待销户。

  注2: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户余额中包含已审议待置换的发行费用21.20万元。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5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4,291.84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Z0258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未发生对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3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6,818.10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2021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19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未发生对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88.58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361Z0312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诏安优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种猪扩繁生态养殖一期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由建设存栏4,000头纯种母猪扩繁场变更为建设存栏10,000头商品母猪场。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5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受近年来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大幅下滑、猪肉市场供给大幅减少。生猪养殖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发展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供应,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生猪稳产保供稳价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国内生猪养殖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19年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指出加快生猪产业发展,增强猪肉市场供给能力,通过3年努力达到全省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努力为全国大局多做贡献。

  2020年1月17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漳州市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2021年底,达到全市生猪存栏178万头、年出栏299万头的目标,猪肉自给平衡有效巩固。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号召,充分抓住当前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当地快速恢复生猪产能、提高当地生猪供应保障能力,公司拟对诏安优农原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由原来4,000头母猪存栏规模扩大到10,000头商品母猪存栏规模,增加公司生猪出栏量,为地方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任务贡献力量。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注2:襄阳傲新“梨园村傲新生猪养殖项目”投入使用中存在部分问题,2021年10月进行部分改造,2022年4月完成改造后重新投产,同时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本期生猪价格低迷,效益未达预期。

  注3:庆云傲农“年存栏10,000头父母代母猪场项目”投入使用中存在部分问题,2021年5月进行改造,预计2022年12月完成改造后重新投产,同时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注4:吉州鸿图“吉州区曲濑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工程”投入使用中存在部分问题,2021年8月进行改造,2022年4月完成改造后重新投产,同时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注5:“年产5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1,617.08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00%,折合效益为970.25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80.00%,折合效益为1,293.66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开始生产,系新建水产线工厂,处于市场开拓期,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未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6:“年产18万吨乳猪奶粉及高端生物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197.18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318.31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80.00%,折合效益为1,757.74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生产,系新工厂,处于市场开拓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未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项目于2021年5月投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时受生猪养殖行业下行周期影响,猪价持续下跌,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至09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1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1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至09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2年8月30日收市后,距离2022年8月31日(“傲农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2022年8月31日为“傲农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傲农转债”将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14.1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合计100.24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傲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傲农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傲农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傲农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傲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傲农转债”的赎回条件。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傲农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4元/张。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3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2022年9月1日)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75天。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傲农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傲农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9月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傲农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傲农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022年8月26日收市前,“傲农转债”持有人可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4.1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2年8月29日)起,“傲农转债”将停止交易;2022年8月29日起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收市前,“傲农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14.1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傲农转债”将停止转股。

  2022年8月26日为“傲农转债”最后交易日,自2022年8月29日起,“傲农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2年8月30日收市后,距离2022年8月31日(“傲农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2022年8月31日为“傲农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傲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4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92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傲农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4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4元。

  (一)2022年8月26日为“傲农转债”最后交易日,自2022年8月29日起,“傲农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2年8月30日收市后,距离2022年8月31日(“傲农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2022年8月31日为“傲农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傲农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傲农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限期内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2年8月29日)起,“傲农转债”将停止交易,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傲农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转股,将按照100.2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傲农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傲农转债”最后交易日(2022年8月26日)收盘价为150.843元/张,与本次赎回价格(100.24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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