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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临沂市检察机关四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中国古建网2022-12-05古建保护古建筑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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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临沂市检察机关四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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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古建筑简称,古建筑保护现场,社区古建保护9月21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红,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陈筝,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林长办副主任陈磊,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长制服务办公室主任吴丽云,介绍了临沂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鲁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林长办的具体要求,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落地落实,实现服务全市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与强化高水平保护的深度融合。

  以更高的站位,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也会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持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以更优的质效,保障“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保护等手段,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办案推动工作机制落实。通过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做到打击有“力”,治理有“度”,监督有“效”,守护美丽沂蒙的绿水青山。

  以更强的保障,高效运转“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增进与市林长办、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证据支持等方面积极作为,将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做实、做深、做精,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以更实的举措,创新“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和初心使命完全一致,检察机关将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成果,为全市生态环境更美好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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